張某,一位購房者,曾以為撿到了大便宜——買一層送一層。然而,這所謂的“贈送”房頂搭建的房屋,卻成了他日后無盡的煩惱。前不久,他從別人手中購得一套鋼混結構、建筑面積94.01㎡的房屋,合同特別約定還包含樓頂兩層,總面積雖未明確,但張某為此多付了40萬元。然而,入住沒多久,規(guī)劃部門的一紙拆除令讓張某如夢初醒。原來,那房頂搭建的是違建。他急忙找賣家理論,賣家卻矢口否認,稱合同里對此根本沒明確約定。張某此時才悔不當初。
據記者了解,當時該房屋的市場價值僅為96.83萬元,張某多付的40萬元實為對第二層違建的買單。雙方各執(zhí)一詞,買方認為交易價格包含樓頂違建部分,而賣方則堅稱合同價格僅指房產證記載的房屋和面積。
這場糾紛最終鬧上了法庭。法院認定雙方都有過錯,明知房屋存在違章建筑仍選擇交易,應預見到可能遭受的行政處罰風險。最終判決確認合同中關于樓頂兩層違建的條款無效,賣方需返還買方部分購房款,并共同承擔案件受理費與司法評估費。
此事給購房者敲響了警鐘。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,務必對房屋的產權狀況、建筑規(guī)劃等進行全面調查,不能僅憑賣方的口頭承諾或合同中的簡單約定。同時,賣方也應妥善處理好違建問題,確保交易的合法性與安全性。
北京大成(重慶)律師事務所王萬強律師提醒,在合同簽訂過程中,雙方都應秉持謹慎態(tài)度。對于涉及房屋特殊情況的條款,要明確具體、清晰無歧義,避免模糊表述引發(fā)爭議。若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或法律適用存在疑問,建議及時咨詢專業(yè)律師,獲取準確的法律建議,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(出于保護當事人隱私,文中當事人姓名均為化名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