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6月,張女士在一家商場全款購買了一套家具。由于到了發(fā)貨時間,商家一直沒有動靜,于是雙方協(xié)商解除合同,走退款流程。本來這也沒有什么大不了的,可后來發(fā)生的事情卻讓張女士很意外。
今年6月,張女士和老公在園博園居然之家的仁豪家居看中了一套家具。隨后,她和商家簽訂了購買合同,并在商場繳納了全款32500元。本來雙方約定10月底送貨,可到了11月,家具依然沒有送到。商家工作人員告訴楊女士,公司經營出現(xiàn)了一些問題,目前家具無法保證發(fā)貨,可以協(xié)助張女士向商場申請退款。
在吃了定心丸之后,張女士到其他地方訂購了新的家具。然而幾天之后,張女士卻接到了一個壞消息:退款遇到了麻煩。
那么這個事情是卡在哪個環(huán)節(jié)呢?記者和張女士一起來到了商場了解情況。工作人員解釋,商家在資金上出現(xiàn)問題,所以無法按時交貨。而張女士的退款申請,他們沒有辦法通過。因為,張女士當初付款一周后,商場就把錢轉給了商家。目前,仁豪家居雖然還有保證金在商場這邊,但按照商場規(guī)定,保證金是用于處理“售后問題”,而不是用于處理“不收貨”的問題。對此,630法律服務團的杜江涌律師認為,商場的說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