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林準(zhǔn)備花80多萬,買一套二手房。可最終,她花了六萬六,買了一個慘痛的教訓(xùn)。
小林剛出校門不久。去年12月她通過中介,看上了一套價值80多萬的二手房。剛上班的她沒有多少積蓄,所以她希望,以最低首付的方式進行按揭。
首付兩萬,連總價的一成都不到。小林還說,為了促成這筆交易,中介還給她出了個主意。
這樣的事,小林自然不敢做,她表示還是以正規(guī)程序走公積金貸款。但中介告訴她,公積金貸款審核嚴(yán)格,建議還是走商業(yè)貸款的方式。對于商貸,中介說完全沒有問題,于是小林就和賣家簽訂了買賣合同,同時支付了1萬5定金,以及5千中介服務(wù)費。
這個時候,中介告訴她,貸款放不下來,就只能全款支付,不然就是違約。
而合同約定,如果小林違約,需要承擔(dān)房款總價的百分之二十違約金,也就是16萬。小林根本無力支付。今年三月賣家將小林告上法庭,經(jīng)過調(diào)解,小林被判賠償違約金。
面對這樣的結(jié)局,雖然一百個不情愿,但小林他們還是支付了這筆違約金。但回過頭來看,小林認為,自己賠了這么多錢,原因在于對中介的盲目信任,以及簽訂合同時沒有仔細閱讀全部條款。
對此,天天630法律服務(wù)團律師田小江表示,法律上沒有明確規(guī)定在中介出示的格式合同上,必須每一條逐字逐句向客戶解釋。而任何人一旦草率簽訂了合同,就要承擔(dān)法律后果。大家一定要吸取小林的教訓(xùn)。